四川大学双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9-12 浏览次数: 171

        四川大学结合高校实际,通过实行双重督导等举措,强化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努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具体做法是:

   一、构建双重主体,夯实组织保障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督导组共同承担、协同开展。校领导负责指导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以及参加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审阅基层党委(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以及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每位校领导要参加联系学院和单位的动员会并讲话。督导组负责协调校领导对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会同分(协)管和联系校领导审阅基层党委(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以及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方案;参加基层党委(总支)动员大会、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委(总支)总结大会;了解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对学校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导组,成员包括全体校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督导组日常办事机构挂靠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分别服务协调2-3位校领导对所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督导,同时负责对这些校领导分(协)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督导。督导工作覆盖了全校82个处级单位。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前,7月5日,学校督导组召开工作培训会,针对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督导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督导工作的政策把握和方法运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
   三、制定督导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7月8日,学校制定下发了《四川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川大委[2013]29号),进一步明确了督导工作的职责机制、方法步骤和分工安排。工作方案重点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环节、查摆问题和开展批评环节、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环节以及工作总结等五个步骤,确定了督导工作19项具体任务,并逐项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